
第六条 《反间谍法》所称“资助”实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,是指境内外机构、组织、个人的下列行为:(一)向实施间谍行为的组织、个人提供经费、场所和物资的;(二)向组织、个人提供用于实施间谍行为的经费、场所和物资的。
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,事关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,关系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能力。
”……由己及人的祝福和真诚热切的呼吁曾是我们的主调。
1928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
据统计,自2012年以来,青海省妇女干部学校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妇女技能培训250期11299人,就业率高达68%。
新华社北京1月1日电(记者康逸、李洁、金旼旼)上一轮科技和产业革命所提供的动能不断消减,新的经济形态和发展模式逐渐形成并演进。